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消费帮扶工作,明确我区线上线下帮扶产品销售专区,方便广大干部职工落实消费对接,确保全区帮扶产品销售畅通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。根据《关于申报清城区2026年帮扶产品销售专区专馆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通过资料审核、实地核查等流程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认定为清城区2026年帮扶产品销售专区。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。
一、认定情况
对符合条件的11家企业的13间门店予以认定为清城区2026年帮扶产品销售专区(详见附件)。
二、认定期限
自发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。
三、其他事项
各帮扶产品销售专区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管理维护,区乡村振兴局将派人不定期到实地抽查,抽查发现实地与申报材料变动较大等情况的,将予以取消资格。最终解释权由清城区乡村振兴局负责(联系电话:3939166)。
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局
2026年4月27日